大原則就是「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」,因此在法官心理什麼樣的家長最讓法官放心,誰就最有優勢,並非有錢又一定會得到,如果當事人經濟能力沒問題,原本又是主要照顧者,而對方很有錢卻疏於照顧,那何不讓有錢的付扶養費跟探視孩子就好?
夫妻在法庭上訴請離婚時,所有的表現與態度法官都會看在眼裡,因此如果希望能獲得監護權的判定,那當從進法庭的第一刻開始,就要能讓法官相信將孩子交給你,不會有任何的疑慮,反之,若能讓對方在法庭不斷表現出情緒化的一面,就會讓法官對對方感到不放心(須特別注意別讓法官覺得你在挑釁)。 事前就要開始蒐證,晚晴徵信社在調查蒐證上很講求精準度,透過事前諮詢了解有爭監護權的意願後,在調查蒐證時也會關注對方不適任監護或是不良榜樣的證據,像是惡意詆毀對方、工作環境複雜、有暴力或不良習慣、對孩子灌輸不健康的觀念等。
在蒐證對方不適任監護的證據同時,也能為委託人量身打造最佳監護的條件,指導法官可能會問的問題,以及法官會如何觀察當事人是否適任,並在訴訟前增加孩子必須仰賴您的原因,雙管齊下更能讓您獲得最大優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