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暴蒐證
能確認他是否沒有以下這些狀況
家暴蒐證
徵信社對家暴要如何蒐證?
家庭暴力從來都不是家務事,而是公眾違法的事情,沒有人天生就應該受到委屈,對方更無權對您施以虐待或暴力行為。
您如果遇到家暴事件,我們可以協助您蒐證暴力證據,依照您的狀況評估適用的蒐證方法,且我們也會盡可能從中保護您的人身安全,並提供您法律諮詢,幫助您擺脫不幸婚姻重獲自由。同時協助您聲請保護令,讓您在最快時間受到國家保護,不用在清醒時承受著家暴的惡夢。
另外如果對您施以家暴的成員如果有外遇事件,我們也能幫您外遇蒐證,揪出外面的第三者,和您另一伴外遇的蹤跡。
怎樣才算家暴?打一次算家暴嗎?
如果有符合以下四點狀況,皆屬於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範圍,如果您有遭遇以下情況,只要能在合法蒐證的情況下取得證據,就能依法申請保護令以及提告家暴!
1、身體虐待:除了最典型的肢體傷害,也包括用各種手法虐待或侵害受害者,像是不正常提供溫飽、故意供給壞掉的食物、刻意只提供破損的衣物、對身體做任何不法的侵害。
2、精神虐待:對家庭成員無故或過當辱罵、羞辱、鄙視對待,最常見的方式就是以言語羞辱霸凌。除此之外,冷暴力不一定是家暴,但也可以是家暴的手法之一,任何表達方式包括眼神,長期造成受害者痛苦的方式都有可能構成。
3、性虐待:強迫受害者做任何性方面的行為,或是在性方面做任何羞辱都可能構成,即便是配偶,也只有夫妻同居義務,並沒有規定行房義務,若房事不合想離婚請以正當訴訟管道解決。
4、經濟虐待:過度不合理的限制或故意不供給受害者必要花費,以經濟方式變相去虐待受害者,或是不斷跟家裡要錢去賭博買酒等,或是嚴重影響受害者工作,都可能構成經濟上的虐待。
情侶關係算家暴嗎?哪些人是家暴法適用對象?
根據修法後的規定,家暴法保障的對象包含除婚姻關係外,離婚後仍適用、以及任何家庭成員、與交往的情侶對象、以及姻親等,都算是家暴法適用範圍,而對於追求者或已分手對象的跟蹤擾擾行為,也都可能因違反跟騷法而受到保護令的限制。而法律規定家暴防治法保護的對象主要為:
1. 現任配偶或離婚的配偶。
2. 現在或曾經有同居關係,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。
3. 現為或曾是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。
4.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的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。
5. 現在或曾經有親密關係的未同居伴侶。
6. 看見或直接聽到家庭暴力的家暴目睹兒。
家庭暴力之事實如何證明?精神家暴證據有哪些?
以下四種屬於較常見的證據,若對方比較有經驗,能夠規避以下證據,或是擔心蒐證會有安全上的危害,建議可以與我們聯繫,讓晚晴徵信社保護你,協助你擺脫家庭暴力的噩夢。
1.驗傷單:
家庭暴力發生後,建議立即驗傷,最好是當天,至於家暴要去哪裡驗傷?一定要去大醫院嗎?其實不用!任何一間甚至診所都可以!驗傷單也沒有一定要甲種診斷書,乙種的效力也是相同的。
2.影像或照片:
畫面基本一定要有受傷部位,且能明確辨識是當事人的部位,再來建議要有家暴現場畫面,加上物品毀損特寫,如果能力許可範圍內,最好有施暴者加害或騷擾時畫面為佳。
3.錄音檔:
大多會用來證明精神暴力、恐嚇、騷擾等狀況,但要注意避免違反竊聽相關法律,尤其竊聽取得檔案依法不得作為證付,還可能會有刑責。
4.證人:
最好是目擊證人,間接證人的效力比較低,對方反辯空間很大,但如果是親眼目睹的孩子或鄰居,幫助會很大,尤其沒有利害或親屬關係的證人,法官也比較不會認為有偏袒的問題而更願意去採信。
家暴驗傷一定要當天嗎?
在法律上當然沒有限制,但實務上就沒這麼理想,因為家暴驗傷其實只能證明您有受到傷害,不一定能證明是加害者造成的。因此,拖得越久,自然越難以證明其受傷的因果關係。
有時更糟的情況,是即便當天驗的傷,也可能被對方巧妙的避開罪嫌,變成證據不足的情況,所以並不是當天驗傷就100%能告家暴成功,但如果不是當天驗傷,拖越久勝算還會越低,因為對方也會主張質疑有造假、自己故意去撞的、難以還原事發當時等問題。
更狡猾一點的加害人,是透過間接方式攻擊造成內傷,或是事先預謀好避開罪嫌,或單純精神上的家暴,讓您難以蒐證,像這種如果自己處理的狀況,隨時可以找晚晴保護您,讓晚晴協助您討回公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