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條件怎麼談?想離婚先蒐證,讓他沒辦法說NO!
1 min read很多人想知道離婚條件要怎麼談,可是你有想過嗎?如果你們立場對等,為什麼他要失去監護權,還要付扶養費?如果是你你會接受嗎?能和平離婚當然最好,但利益出現衝突時,只有強者開出仁慈的條件,讓弱者因為你留一點好處給他,讓他充滿感恩,才會有和平。
有快速離婚的方法嗎?
恭喜!您不用熟讀孫子兵法,我們就直接深入淺出分析給你!先蒐證、再討論、談不成、法院判,這就是最快離婚的方法!這時候你有證據,你勝算高,你才有底氣呀!
很多人都說鬧上法院太絕情、多難看。可是我們仍建議談離婚之前一定要先蒐證!而且誰說離婚前蒐證就一定要上法院?證據只是保護你最棒的靠山而已啊!
假設今天兩個人都堅持要小孩,失去監護權意味什麼你一定很清楚,而且依法要每個月還要付扶養費給他喔!那對方又憑什麼要讓給你?成為那個倒楣鬼呢?
是因為你受很多委屈?因為是對方的錯?因為你為家庭付出很多?如果能說服他當然最好,但他如果不認帳、也死不接受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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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條件要怎麼談?
先聲明,這只適用於常見較和平的婚姻,若是特殊情況、家暴、外遇、律師已介入…等,建議讓專業律師或法律協商專人協助您,並且不要直接套用以下建議,那只是通例,不適用特別狀況!
正常情況下,是可以先跟對方和平地坐下來,好好的溝通,我們沒有說一定要撕破臉,離婚蒐證這件事也不用急著讓對方知道,切記要控制情緒,這時候蒐證的事情一定不要讓他知道,先以最和平的方式了解彼此態度。
如果對發現雙方沒辦法達成共識,甚至對方的要求太過分,而你對於手上的證據有十足把握時,先不要亮出底牌,也別讓他知道證據內容,避免他有更多時間做準備。
你只要讓他知道,你已經跟律師討論過,有足夠的把握能得到比較好的條件,希望他稍微讓步一點,條件我們在談談看,讓大家能好聚好散,當個友善的父母。
倘若對方態度強硬,談判確定破局沒有談下去的機會,那就只能走訴訟來解決問題,而證據就是在這時候發揮作用了,因為你優勢比較大,比較不會在這時候擔心到睡不著覺,面臨可能失去的一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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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強制離婚的時機
如果今天我們在證據上有明顯優勢,就算走訴訟還是會先安排調解,有調解委員會當中間人,甚至如果您有請晚晴徵信的法務協助遊說,對方會更深信自己訴訟很不利,到這階段還是有機會談到好的條件,跟對方達成共識。
倘若連這一步對方都還堅持不放棄,那只能說對方真的異常執著,但也沒辦法,訴訟雖然漫長辛苦,但既然您優勢很大,只要你不鬆懈,步步為營,真正要擔心的往往是對方。
當然!前提是你的離婚證據要真的有料,不是自己覺得有道理就好,最好經過專業評估,很確定在司法的邏輯概念中,這些證據真的能幫你站在優勢的地位,畢竟這種事經不起冒險,對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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