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之後那孩子怎麼辦?
1 min read提到了離婚,很多人第一個想到就是:「我的孩子怎麼辦?」
這個問題也是讓很多人決定繼續忍受難以維繫之婚姻。孩子需要透過家庭得到了安全感和身心照顧,他們也從家人互動之中開始學習各項人際關係。因此,家庭是否能滿足孩子身心發展所需,比起家庭結構是否為一父一母來更為重要。
在討論子女監護權的安排,究竟應該考慮到哪些因素呢?
一、最少變動為原則:也就是盡量降低孩子生活中之變動性,例如說維持離婚前的\照顧狀況,包括照顧者和生活環境都盡量不改變。
二、子女之年齡、性別、人數以及健康情形。如果手足之間原本都在一起,最好也能夠繼續同住,以免得孩子覺得被某一方父母遺棄或者覺得父母偏愛其他手足。
三、子女之意願以及人格發展之需要。與同性別之父母住雖然有助於孩子學習性別角色的模範,但他們也需要了解異性之社會角色,孩子需要在生活中學習兩性關係和互動規範。
四、父母工作和經濟狀況,是否可以撥出足夠時間來照顧孩子?如果是為了照顧孩子而面臨了經濟壓力,另一方還可以如何協助孩子?例如一方負擔孩子花費,就讓另一方則負責教養孩子;或者是必要時可以是父母輪流到孩子生活地方陪伴孩子,而不是讓孩子在兩邊中來來去去,畢竟大人適應新環境比孩子還容易的多。
五、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以及態度,是不是能夠擔任主要照顧的角色,有什麼樣教養計畫?儘管雙方教養觀念而可能不同,但是應相互尊重且盡量採取一致的態度,才能夠讓孩子有穩定發展。
六、父母子女間或者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的狀況。例如孩子平常遇到問題會找父親或者母親協助?平常若是跟祖父母或者其他親友同住,之後可以怎麼的保持關係?孩子情感主要依附對象是誰呢?盡量讓孩子能持續和對方聯繫,降低孩子失落感。
不論是國內外文獻,或者是我們實務經驗中之都發現,父母離婚之後如果能繼續和孩子維持良好的互動關係,那麼孩子在於適應父母離婚的過程就會容易的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