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繼承遺產 兄弟姐妹為第三順位
1 min read叔叔過世哥哥要去報遺產稅,因不是法定繼承人所以無法辦理。叔叔沒有不動產但是有存款一百多萬元呆帳,他沒娶妻生子也無父母,有兄弟姐妹五個人,請問兄弟姐妹要繳交遺產稅嗎?若是不必繳稅是否不需理會要法院通知也不必辦理?
答覆:
叔叔過世姪子非法定繼承人,沒有遺產稅之問題,所以哥哥不必要繳叔叔的遺產稅。通知書上應該有收受對象,按照理應是叔叔的兄弟姐妹,不要不理會通知書,應該確認通知對象與事由,並且向法院詢問如何處理比較恰當。
叔叔沒有妻兒即是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,沒有父母即是沒有第二順位繼承人,兄弟姐妹是第三順位繼承人;雖然是第三順位仍算法定繼承人,被繼承人所催收(叔叔)有免稅額以及法定?葬費用扣除額,扣除之後兄弟姐妹應可免稅,若是收到繳納遺產稅通知書應先洽詢國稅局。
因依照國稅局遺產稅規定:一百多萬元仍然在免稅額範圍內,家屬應先到國稅局詢問,若是不用繳稅,記得拿到免稅證明即可以依法繼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