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後還能告妨礙家庭嗎?侵害配偶權時效是多久?
1 min read侵害配偶權追訴期怎麼算?
根據民法第197條規定,侵害配偶權2年內沒行使就會失效,因此侵害配偶權的追訴期是從知道對方外遇開始2年內沒有行使才會失效;但不管知不知情,只要外遇的事實已經發生超過10年,一樣也會失效。所以是從知道外遇後超過2年,或不知道但超過10年就會失效。
離婚後還能告妨礙家庭嗎?
目前以前沒有妨害家庭的通姦罪了,但離婚後還是可以告侵害配偶權,原則上只須符合兩個條件:「沒超過上述提到的追訴期,以及外遇必須發生在離婚之前」。只要符合以上條件,不論是曖昧訊息、私下正式交往、親熱情為,甚至是上床都可以提出告訴!
而且有時候離婚後才交往的對象,有可能是離婚前就偷偷在發生的婚外情,相信許多人都知道,很多的無縫接軌其實是把小三扶正的過程,只要能證明這段戀情是發生在離婚前,要提告自然不是什麼難事。
但因為時間過了很久,對一般人來說幾乎沒有方法能蒐證。因此,這種時候通常都會委託專業的徵信社處理,透過手機軟體、錄音套話、網路破解等方式或徵信器材協助找出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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錯過侵害配偶權追訴期還能告嗎?
如果外遇已經超過時效,當然就不能告了。但是!這並不等於就沒有辦法了,您還是可以針對兩年內的的「行為」提出告訴,否則將來對方不就能因為這件事不斷合法外遇嗎?當然不可能!
但是這種蒐證方式有相對問題,比如對方可能會說這是經過你的默許,進而主張您事前算是同意了,來爭取不罰或減低處罰,但有沒有效呢?其實法庭上變數很多,您有時可能會需要一些過來人的經驗與建議,很難有標準的答案可以通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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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害配偶權需要哪些證據?
如果要提告就一定要證據,像是兩人擁吻的影片、牽手的照片、互稱夫妻的訊息、單獨約會或過夜的證據,這些都可以做為提告侵害配偶權的證據,「侵害配偶權的證據越多可信度越高、證據能證明的行為越嚴重賠償也會越重」。
不過越私密的舉動不但越難蒐證,還越容易觸犯刑法,很容易變成以刑換民,甚至因違法取得證據而不被採用,因此建議如果想要自行蒐證,可以先透過我們免費諮詢專線,了解蒐證上要注意的細節,避免得不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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