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先生問:我幫父親擔保車貸,但是父親無法準時還款,銀行已經寄通知,並且通知我要負擔這筆呆帳,請問父親有工作可以從薪資中扣除,為何還要我來承擔?再者我也有負債,若是我信用破產,會連累妻子嗎?房子在妻名下若是離婚可否規避債務催收?何謂夫妻財產制?我要用什麼方法才不會連累家人呢?
答覆:『保證人』有兩種:(一般保證人)即是債權人應先找主債務人來求償,若無方可找一般保證人做求償,父親有工作就應該負全責,找不到人才可能找鄭先生;(連帶保證人)即是債權人可任意選擇主債務人或者連帶保證人求償,亦可同時求償。
父親有工作可以扣薪抵債催收,銀行還找了鄭先生,可能父親薪資不夠做抵債,因此銀行找上鄭先生做一起清償債務。
夫妻若是未登記共同或者分開財產,通常是用聯合財產制,而且明定夫妻債務分開,互不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