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經,阿鳳是個沒有監護權之母親。當初協議離婚之時,因為自己的經濟情況不允許,在不得已情況下阿鳳只好將兩個從小形影不離的,而現今仍嗷嗷待哺孩子交給了前夫照顧,儘管阿鳳心中有著萬般的不捨,但她相信唯有好經濟環境才能夠給孩子完善之生活品質。
然而前夫沒有責任感的個性在離婚之後更是顯露無疑,沉迷於花花的世界的他,總是將七歲的女兒以及四歲的兒子獨自留置在家裡,以為照顧只是個滿足其物質的生活,所以孩子生病了他也不管,孩子放學回家了他也不在,儼然孩子只是個有親人孤兒。思子心切之阿鳳在得知孩子的情況之後心如刀割,然而和前夫間轉移監護權協議又總是無疾而終….,使得阿鳳只能夠偷偷和孩子約在外頭碰面。
有鑑於此,阿鳳想要向法院申請改定兩個孩子之監護權,可是目前月薪只有二萬多元的她,很害怕法官不會重新把孩子們之監護權判給她而所苦惱不已。社會局社工人員瞭解她之現況後,就從法院交查監護權訪視調查法之令依據、常見的監護權問題、監護權調查訪視指標一一向阿鳳所解說,其實她是想爭取兩個孩子的監護權,其實是有很大可能性的。
另外社工員也向阿鳳所表示,未來她若爭取到了兩個兒女的監護權之後,在住屋上若有困難之時,可申請高雄縣向陽家園進住;在生活上也可以申請單親暨中低收入戶兒童少年生活之扶助;在兒童托育費可申請兒童托育的津貼、幼兒教育券或者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等等。阿鳳聽了社工員熱心敘述相關社會福利措施之後,心中頓時輕鬆了不少………。
然而更重要的,社工員也從監護權案訪視的面面觀,以及監護權戰爭對子女影響的角度輔導阿鳳,未來不管是否爭取到了孩子的監護權,更為重要的是應與孩子父親坐下來好好的談談,就教養孩子問題時應從正面以及積極態度著手,以便利孩子們未來身心健康發展。阿鳳對於社工員的輔導建議,表示贊同也願意試著就兒女之教養問題和前夫溝通。